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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企业负担,上海发布21条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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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21 14: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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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记者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切实回应企业诉求,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上海从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用工成本、用能成本、融资成本等五个方面共发布21项举措。

在降低税费成本方面

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

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

继续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65%。

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争取继续试点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在降低用工成本方面

自3月起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单位费率0.5个百分点。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制定实施女职工产假和生育假的社保补贴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50%比例申请补贴。

在降低用能成本方面

降低用电成本。完善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研究降低工业园区非电网直供电加价水平。鼓励发电企业降低年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继续实施重大节日、周末休息日大工业用户深谷电价政策。

降低用气成本。上海燃气公司继续取消原对部分用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加价。取消化工区物业公司管输费0.13元/立方米。

降低用水成本。继续免收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持续推进工业园区转供电价格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查处违规加价、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加强涉企收费长效机制建设,在政策共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强部门协作。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增长合理、节奏平稳、效率提升。完善科学定价机制,稳定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预期。持续引导辖内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小微企业首贷和信用贷供给。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

加大担保贷款力度。推动各区完成2025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出资。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更多有融资需求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逐步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覆盖面。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

优化续贷机制。持续构建“无缝续贷”长效机制,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优化金融服务。深化“万企千亿”行动和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推动融资服务中心下沉至重点产业园区,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效。优化市融资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在优化包容审慎监管方面

上海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适用免罚减罚的督促指导,切实提升免罚减罚清单适用实效。原则上,上述举措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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