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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如何帮助其 “无痕”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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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2-20 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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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旨在帮助未成年人去除“标签化”,顺利入学、就业、重新回归社会。但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封未封”或者违规查询导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效果。2025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这样一则典型案例。

2012年10月,余某某(男,时年16岁)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大学毕业后,余某某因担心受犯罪经历影响,长期从事临时性工作。但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余某某求职屡次被拒。2024年4月,余某某尝试注册某外卖软件骑手,但该软件提示不符合平台服务规定,无法注册。

余某某怀疑可能由于自己犯罪记录未封存导致就业困难,遂向原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寻求帮助,但问题均未获得解决。2024年6月17日,余某某向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其所涉刑事案件中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接到余某某法律监督申请后,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向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核实有关情况,要求协助核实是否已对余某某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同时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泄露、违规查询问题。

经核实,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平台、全国违法人员信息库中均无余某某犯罪记录有关信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均对余某某犯罪记录依规予以封存。但公安机关在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中存在个别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要求为余某某依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对既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规范封存、查询和证明出具流程。同时,区检察院认为本案问题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遂向市院报告。同年7月5日,公安机关书面回复,已为余某某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开展了全面摸排,未发现其它违规泄露问题。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同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封存情况专项摸排,重点对2012年12月31日前办结的案件进行核查,监督公安、法院依法封存“应封未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4件、撤销已公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法律文书4份,并根据此次摸排经验,构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

检察机关还协同团委、民政等部门,对包括余某某在内的数名“应封未封”影响就业的未成年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并联系市场监管等部门为其拓展就业渠道。目前,上述人员均已顺利就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宫鸣在发布会上表示,未成年人检察将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引领,积极践行“坚持依法办案、落实宽严相济、遵循办案规律、注重标本兼治”,全面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

“2025年,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研究制定办理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案件的意见,聚焦电竞酒店、酒吧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滥用药物等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方式,助推社会治理。” 宫鸣说。

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宫鸣介绍,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3万余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5万余件。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法手段,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民事、行政权益。受理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100余件。办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万余件。救助未成年人1.6万余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亿余元。最高检加强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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