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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天寻隐·济渎纪丨中国古代国家山水祭祀格局下的济渎祭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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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1 1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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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录于杨华主编《传统中国岳镇海渎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24年8月,页307-338。是河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时代河北省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治理研究”(HB22SH025)。澎湃新闻经授权转载,此为上篇。

从先秦开始,山水祭祀就成为传统中国国家祭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以五岳(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北岳恒山、中岳嵩山)和四渎(东渎淮河,西渎黄河,南渎长江、北渎济水)的祭祀为核心。秦始皇统一全国后,重新整合名山大川,形成以五岳四渎为中心的新祭祀格局。在此基础上,汉宣帝于神爵元年(前61年)颁布诏令祠祀五岳四渎,正式规定了五岳四渎的具体祭祀地点以及每年祭祀的次数,五岳四渎的祭祀自此形成常制,成为国家礼仪制度的一部分。安史之乱以前,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稳定为唐代国家祭祀的革新和繁荣奠定了基础。[1]唐朝在五岳四渎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增加了四镇(东镇沂山、西镇吴山、南镇会稽山、北镇医巫闾山)和四海(东海、西海、南海、北海)的祭祀。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宋朝进一步擢升霍山为中镇。[2]从此,五岳五镇四海四渎的国家山水祭祀体系被正式确定下来,并在之后的历朝历代延续和发展。

在岳镇海渎中,五岳是学术界长期关注的话题。从沙畹(Édouard Chavannes)的泰山研究开始,多位中外学者对五岳进行过深入的研究,成果丰硕。[3]相比之下,五镇、四海、四渎的研究比较薄弱。其中,尤以四渎最鲜为人知。[4]在“江河淮济”四渎中,长江、黄河和淮河在今天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唯独济渎湮没不存。但是,历史上的济渎却占有非常独特且重要的地位,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其一,有关济渎的记载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重就已出现。史料证明,作为官方祀典的济渎祭祀跨越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其二,作为古代济渎和北海共祀的地点,位于河南省济源市的济渎庙是全国目前仅存的四渎庙宇,被著名建筑学家罗哲文誉为“四渎遗珍”和“中原文化宝库”。气势恢宏的济渎庙不仅保存了大量不同时代的建筑和历史遗存,还收藏了上百通有关济渎和北海祭祀的碑文。这些古建筑和碑文极大地填补了传世文献未能触及的领域,为研究传统中国国家祭祀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由此,本文主要探讨传统中国历朝祭祀济渎的历史沿革。

图一:济渎庙正门,位于河南省济源市

一、肇修礼仪:秦汉时期济渎祭祀的创始

“渎”在《尔雅》中的释义为:“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5]由于“五岳”和“四渎”多次出现在“三礼”(《礼记》、《周礼》、《仪礼》)之中,很多学者未经考证,想当然地认为五岳四渎的国家祭祀始于周代。然而,正如贾晋华指出,现存传世的三礼大都成书于战国至汉代前期,且记载往往有抵牾之处,故此观点存疑。[6]例如,《礼记·曲礼》中提到周天子和诸侯每年都要祭祀山川,“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7]而《礼记·王制》中则进一步规定了五岳和四渎的祭祀等级,“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8]但又提到,“名山大泽不以封”。[9]这种自相矛盾说明传世的《礼记》中并没有形成完备的国家山川祭祀制度,部分关于五岳四渎祭祀的记载有可能是汉儒的想象和再创造。

目前所见出土与传世文献中关于济渎祭祀最早的记载见于《左传·僖公二十一年》,“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之祀,以服事诸夏。”[10]但这段文字仅指明负责济水祭祀的贵族是谁,并无祭祀的具体细节,也无更多证据表明济渎是否已经列入周代的国家山水祭祀之中。

济渎祭祀被纳入统一王朝的官方祀典始于秦朝。随着秦始皇的统一,秦国与六国的名山大川得以进一步整合,发展出新的山川祭祀格局。[11]一方面,由于秦定都长安,以长安为中心,五岳四渎的方位发生了变化,《史记·封禅书》记载:

“昔三代之皆在河洛之闲,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四渎咸在山东。至秦称帝,都咸阳,则五岳、四渎皆并在东方。自五帝以至秦,轶兴轶衰,名山大川或在诸侯,或在天子,其礼损益世殊,不可胜记。及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于是自崤以东,名山五,大川祠二。曰太室。太室,嵩高也。恒山,泰山,会稽,湘山。水曰济,曰淮。春以脯酒为岁祠,因泮冻,秋涸冻,冬塞祷祠。其牲用牛犊各一,牢具圭币各异。自华以西,名山七,名川四。曰华山,薄山。薄山者,衰山也。岳山,岐山,吴岳,鸿冢,渎山。渎山,蜀之汶山。水曰河,祠临晋;沔,祠汉中;湫渊,祠朝那;江水,祠蜀。亦春秋泮涸祷塞,如东方名山川;而牲牛犊牢具圭币各异。而四大冢鸿、岐、吴、岳,皆有尝禾。”[12]

秦朝将天下的名山大川分为“崤以东”和“华以西”两大区域,济渎归属为“崤以东”地区。《史记·封禅书》还较为详细地说明了济渎祭祀的方式、祭品和时间:每年在春天供奉肉脯和美酒进行祭祀,祈求丰收;分别在春天济水解冻、秋天水枯之际赛神,祝以祷告和祠祀;祭祀牺牲为牛和牛犊各一头;祭品为玉圭和币帛,根据祭祀的山川不同,祭品数量不一。

秦代济渎祭祀的创新是建立官方祠庙。先秦时期的文献中虽没有关于在山川周边修建祠庙的记载,但有严格的祭祀等级划分。《礼记·王制》和《史记·封禅书》均提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的岳渎祭祀规格。本来,按照周代礼制,五岳和四渎必须交由周天子以王和诸侯的等级分别祭祀,诸侯不能僭越祭祀。但是,周天子只是名义上占有天下,后期权力日益式微,再加之路途遥远,所以周天子无法每年都分别到五岳和四渎所在地进行祭祀活动,不得不采用“四望山川”的礼仪,即“望祭”包括五岳四渎在内的天下名山大川。所谓“望”,指遥望而祭。《尚书·舜典》曰:“望于山川,徧于群神。”孔安国传曰:“九州名山大川,五岳四渎之属,皆一时望祭之。群神,谓丘陵坟衍古之圣贤,皆祭之。”[13]在具体的祭祀过程中,五岳和四渎以象征性的方式在国都郊外进行祭祀。《仪礼·觐礼》记录了祭祀四渎的方位和方法:“出拜日于东门之外;反祀方明。礼日于南门外,礼月与四渎于北门外,礼山川丘陵于西门外。祭天,燔柴;祭山、丘陵,升;祭川,沉;祭地,瘗。”[14]由此可见,先秦时期,包括济渎在内的四渎祭祀均在都城四门之外修建坛场依时举行。

从秦代开始,秦始皇命令主管祭祀的祠官在各名山大川建立固定的祠庙作为常规的祭祀场所,该举措为后世一直沿用。秦代专门设置了祭祀天地山川祭祀的官员,称之为“太祝”,规定太祝须常住祠庙内,并每年主持祭祀活动,“诸此祠皆太祝常主,以岁时奉祠之”。[15]按理说,太祝是一个常设的职位,需长期驻于祠庙之中。但实际上,在远离都城的地方,太祝常常存心偷懒,只有皇帝经过的时候主持祭祀活动做做样子。而更加边远的郡县的更低级别的祠庙则由当地百姓自发奉祀,朝廷则不再派驻祭祀官员。如《史记·封禅书》所言:

“至如他名山川诸鬼及八神之属,上过则祠,去则已。郡县远方神祠者,民各自奉祠,不领于天子之祝官。祝官有秘祝,即有菑祥,辄祝祠移过于下。”[16]

汉代建立之后,汉高祖在雍地建立黑帝祠,随后召回秦朝派驻黑帝祠的祭祀官员:“悉召故秦祝官,复置太祝、太宰,如其故仪礼,因令县为公社。”同时下诏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17]此诏令的颁布意味着西汉初期承袭秦代中央派驻祭祀官的旧制。但是,当汉文帝即位之后,却改变了五岳四渎由朝廷祭祀的规矩。汉文帝十三年(前167年)下诏:“今秘祝移过于下,朕甚不取。自今除之。”自此,汉文帝废除了秦代以来的太祝制度,将山川的祭祀权力赐予诸侯。汉文帝时期,唯一的例外是在废除齐国和淮南国之后,临时性地派遣太祝按照秦代与汉初的旧制祭祀,“及齐、淮南国废,令太祝尽以岁时致礼如故。”[18]

汉武帝即位后,非常在意祠祀之事,“今天子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19]因此,汉武帝重新将祭祀山川的权力收回朝廷,并在十二年间遍行五岳四渎,“今上封禅,其后十二岁而还,徧于五岳、四渎矣。”[20]从汉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开始,五岳和四渎的国家祭祀成为常制。《汉书·郊祀志》记载:

“制诏太常:‘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21]

如上文所述,济渎的祭祀地点首次明确,在临邑界中(今山东省临邑县)。而中央不再派遣常驻的太祝,改为派遣使者前往祭祀。每年祭祀的次数也确定下来,其中只有泰山和河渎为每年五次祠祀,江渎为每年四次,而包括济渎在内的其余山川则每年三次。

西汉末年,匡衡等人和王莽先后进行郊祀改革。[22]受此影响,东汉光武帝时期(25-57),除了延续在地方祠祀济渎外,朝廷还郊祀济渎,专门在都城洛阳城的北郊四里的地方设祭祀济渎的方坛,五岳四渎的神位放于方坛之上。如《后汉书·祭祀志》所载:

“北郊在雒阳城北四里,为方坛四陛。三十三年正月辛未,郊。别祀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北上,皆在坛上,地理群神从食,皆在坛下,如元始中故事。中岳在未,四岳各在其方孟辰之地,中营内。海在东;四渎河西,济北,淮东,江南;他山川各如其方,皆在外营内。四陛醊及中外营门封神如南郊。地祇、高后用犊各一头,五岳共牛一头,海、四渎共牛一头,群神共二头。奏乐亦如南郊。既送神,瘗俎实于坛北。”[23]

济渎作为地理群神之一,其神位被设置在方坛之下。四渎神位的方位,主要取决于四条河流和都城洛阳的相对方向。根据其所在的地理位置,济渎神位位于北方,淮渎神位位于东方,河渎神位位于西方,江渎神位位于南方。事实上,司马迁在《史记·殷本纪》中就已经提到济渎的方位:

“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群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24]

尽管这段文字假托商代,但至少证明四渎的方位在秦汉之前就已经确定。在祭品规格上,海与四渎共享牛一头。此外,还提及奏乐、迎神、送神等仪式。

二、中古鼎革:唐代济渎祭祀的制度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很多地方政权试图恢复和重建山川祭祀制度。[25]例如,曹魏政权建立之后,魏文帝就在黄初二年(221年),“初祀五岳四渎,咸秩群祀”。[26]此后,东晋咸和八年(334年),确定了朝廷致祭包括五岳四渎在内的44个山川之神。

“地郊则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凡四十四神也。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是月辛未,祀北郊,始以宣穆张惶后配,此魏氏故事,非晋旧也。”[27]

以上的名单确立了南朝国家祭祀山川之神的基础,以后宋齐梁陈的山川祭祀均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

北方政权中,北魏天兴二年(399年),道武帝北郊郊祀,“五岳名山在中壝内,四渎大川于外壝内。”[28]泰常三年(418年),明元帝在都城平成(今山西省大同市)附近的桑干水北部修建五岳四渎庙,每年春秋两次派遣使臣前往祭祀。修建祠庙承袭了秦汉的旧制,而对于五岳和四渎的祭祀,则采取先秦就已出现的“望祭”古制。

“又立五岳四渎庙于桑干水之阴,春秋遣有司祭,有牲及币。四渎唯以牲牢,准古望秩云。其余山川及海若诸神在州郡者,合三百二十四所,每岁十月,遣祀官诣州镇遍祀。有水旱灾厉,则牧守各随其界内祈谒,其祭皆用牲。王畿内诸山川,皆列祀次祭,若有水旱则祷之。”[29]

由此可见,北魏的济渎祭祀基本延续先秦及秦汉旧制。而之后的北齐、北周及隋代则承袭北魏的祭祀制度。这一时段内,北朝的济渎祭祀制度稳定而又连贯。

济渎祭祀的制度性变革发生在隋唐时期,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第一,国家设置渎令,作为专门管理四渎祭祀活动的朝廷官员;第二,唐代礼书中规范了祭祀济渎的时间、流程、规格等,并为后世所延续;第三,唐朝开始给四渎封爵,进行册封。此传统一直延续至明清;第四,道士开始参与到具体的祭祀活动,济渎祭祀走向民间;第五,由于北海距离遥远,从唐代开始,济渎庙内共祀济渎神和北海神。

(一)、渎令的设置与职责

《隋书·百官志》记载:“五岳、四渎、吴山等令……为视从八品”。[30]这说明,至晚从隋代开始,就已在四渎设置长官,管理日常事务,品级为从八品。唐袭隋制,不过品级上有所降低,为正九品。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五岳、四渎,令各一人,正九品上,掌祭祀。有祝史三人,斋郎各三十人”。[31]《唐六典》还明确了渎令、祝史和斋郎的职责:“庙令掌祭祀及判祠事,祝史掌陈设、读祝、行署文案,斋郎掌执俎豆及洒扫之事。”[32]由此可见,相比隋代,唐代渎令的职责更为明确,主管渎的所有官方祭祀活动,另配有祝史和斋郎作为辅助。同时,唐代还将渎令纳入朝廷考课的范围之内,由其所在州进行考核和监督,“县令已下及关镇戍官岳渎令,并州考,津非隶监者,亦州考。”[33]唐代渎令职责的明确以及州府对渎令的考课不仅体现了朝廷对济渎的重视,还确保了国家致祭济渎活动的有序开展。

在官方祀典济渎的活动中,济渎令作为具体祭祀仪式的执行者,代表皇帝行使祭祀的权力。如前文《新唐书·百官志》所载,在济渎令之下,本应有祝史3人和斋郎30人辅佐。但这一制度在唐代中后期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据济渎庙现存唐代《济渎庙北海坛祭品碑》记载:

“有唐六叶,海内晏然,偃革□□,崇乎祀典。封兹清源公,建祠于泉之初源也,置渎令一人,祝史一人,斋郎六人,执鱼沦备洒扫,其北海封为广泽王,立坛附于水之滨矣。”[34]

该碑刻于贞元十三年(797年),作者为时任济源县令张洗,碑文中记录的祝史和斋郎的人数和《新唐书·百官志》的记载相比分别减少了2人和24人。

(二)、济渎祭祀的规范化

唐代是中国古代礼制的成熟期。从唐代开始,济渎的国家祭祀位列中祀,属于五礼中的吉礼。[35]《大唐开元礼》明确规定了朝廷致祭济渎的地点、时间、仪式、参与人员、祭品规格、祝词等,济渎祭祀由此制度化,并为后世所承袭。据《大唐开元礼》所载,官方祭祀济渎的地点有四处:1,长安的北郊和南郊;2,皇宫;3,社首山;4,济渎庙。[36]在唐代的郊祀中,包括济渎在内的四渎是皇地祇和神州的从祀,每年夏至于北郊方丘举行祭祀,同时,在每年腊八于南郊圆丘祭祀包括济渎在内的百神;此外,当皇帝“銮驾回宫”之后,会在皇宫内进行“望秩山川”的仪式,当然也包括济渎;[37]《大唐开元礼》还提到,官方祭祀济渎的第三个地点是社首山,作为禅礼的一部分。[38]

在上述三个地点中,济渎祭祀都只是更高级别祭祀仪式的一部分,而唐代专门祭祀济渎的祀典则在济渎庙进行。现存的济渎庙位于河南省济源市,始建于隋代开皇二年(582年),正是唐朝举行济渎祭祀的场所。朝廷规定祭祀四渎的活动在每年的“五郊迎气日”举行:

“凡四海四渎,每年一祭,各以五郊迎气日祭之。东海于莱州界,东渎大淮于唐州界,南海于广州界,南渎大江于益州界,西海及西渎大河于同州界,北海及北渎大济于河南府界。”[39]

朝廷根据四渎的地理位置及阴阳五行学说,在每年的立冬祭祀济渎。这个制度在张洗的《济渎庙北海坛祭品碑》中得到印证:“天子以迎冬之日,命成周内史,奉祝文宿斋毳冕七旒、五章、剑履、玉佩,为之初献;县尹加绣冕、六旒、三章、剑履、玉佩,为之亚献;邑丞元冕、加五旒、无章亦剑履、玉佩,为之终献,用三牲之享。”[40]

图二:《济渎庙北海坛祭品碑》,唐贞元十三年(797),张洗撰,收录于《金石萃编》

《大唐开元礼》还规定了济渎祭祀的流程:在正式祭祀前,主持仪式的官员需要斋戒,“祭前五日,诸祭官各散斋三日,致斋二日”。两天的致斋期间,不能参与吊丧问疾、作乐、判署刑杀文书、行刑罚等被认为可能会污染祭祀纯洁性的活动;斋戒完成后,济渎令于祭祀前一日进行场地的准备工作,“清扫内外,又为瘗堋于坛壬地方”,同时,还要安置好初献、亚献和终献的位置以及摆放祭器,包括“尊六、笾十、豆十、簋二、簠二、俎三”;在祭祀之日,掌馔者需要“烹牲于厨,其牲各随方色,斋郎以豆预取血毛,置于馔所”。祭祀济渎的规格为太牢,牺牲全部为黑色;祭祀开始后,进行三献礼,由品级不同的官员充当献官。一般来说,初献官由州府长官担任,亚献官和终献官由济源地方官担任。在张洗记录的那次济渎祭祀中,初献官为成周内史,亚献官为济源县令,终献官为邑丞;三献礼完成后,济渎令和斋郎“以币血沉于渎”,随后还要“祝版燔于斋所”,整个祭祀仪式才算完成。[41]

通过祭祀仪式尾声的“以币血沉于渎”和“祝版燔于斋所”,实现飨神和与神沟通的效果。朝廷也根据济渎的特征规范了祝版上的祝词:

“维某年嵗次月朔日,子嗣天子开元神武皇帝某,谨遣某官某,敢昭告于,北渎大济云:维神泉源清洁,浸被遐迩,播通四气,作纪一方,玄冬肇节,聿修典制。谨以玉帛粢盛牺齐庶品,明荐于神,尚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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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本文收录于杨华主编《传统中国岳镇海渎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待出版。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新时代河北省民间信仰与乡村社会治理研究”(HB22SH025)

[1] Li Teng. Sacred Rivers: State Rites, 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Religiosity in Imperial China.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Macau, 2021, p. 151.

[2] Jia Jinhua. 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State Ritual System of Sacrifice to Mountain and Water Spirits. Religions, 2021, (12.319), pp. 8-10.

[3] 关于五岳的研究,有代表性的著作包括:Édouard Chavannes. Le T'ai chan: Essai de monographie d'un culte chinois. Paris: Ernest Leroux, 1910;James Robson. Power of Place: The Religious Landscape of the Southern Sacred Peak (南岳) in Medieval China.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9;吉川忠夫:《五岳と祭祀》,清水哲郎编:《ゼロ‘ビットの世界》,东京岩波书店1991年版,第215-278页;巫鸿:《五岳的冲突:历史与政治的纪念碑》,巫鸿:《礼仪中的美术》,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616-641页;牛敬飞:《古代五岳祭祀演变考论》,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版。

[4] 关于五镇、四海和四渎,有代表性的著作包括:王元林、张目:《国家祭祀体系下的镇山格局考略》,《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1期;蔡宗宪:《唐代霍山的神话与祭祀:兼论霍山中镇地位的确立》,《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2017年5月,第47期;Bai Zhaojie, and Yao Teng. Daoism and the Operation of the Eastern Stronghold Temple in the Late Imperial China. Religions, 2022, (13.159);白照杰:《道教与元明清东镇庙的管理和运作:以碑刻为中心的考察》,《世界宗教文化》2022年第3期;王元林:《国家祭祀与海上丝路遗迹:广州南海神庙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牛敬飞:《论先秦以来官方祭祀中的海与四海》,《宗教学研究》2016年第3期;鲁西奇:《汉唐时期王朝国家的海神祭祀》,《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杨华:《楚地水神研究》,《江汉论坛》2007年第8期;姚永霞:《文化济渎》,中州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樱井智美:《モンゴル時代の済涜祭祀:唐代以来の岳瀆祭祀の位置づけの中で 》,《明大アジア史論集》,2014年第3期;肖红兵、李小白:《皇权威仪与神政合流:古代济渎祠祀制度变迁考论》,《东岳论丛》2019年第7期;Yang Hua. Water Spirits of the Yangzi River and Imperial Power in Traditional China. Religions, 2022, (13.387);Li Teng. The Sacred River: State Ritual, 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Religious Practice of the Jidu in Imperial China. Religions, 2022, (13.507).

[5] 郭璞注、邢昺疏:《尔雅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25页。

[6] Jia Jinhua. 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State Ritual System of Sacrifice to Mountain and Water Spirits. Religions, 2021(12.319), pp. 3-4.

[7] 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8页。

[8] 同上,第451页。

[9] 同上,第397页。

[10] 杨伯峻:《春秋左传》,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391页。

[11] 田天:《秦汉国家祭祀史稿》,北京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277-288页。

[12]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371页。

[13] 孔安国传、孔颖达正义:《尚书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76-81页。

[14] 郑玄注、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32-533页。

[15]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377页。

[16] 同上,第1377页。

[17] 同上,第1378页。

[18] 同上,第1380页。

[19] 同上,第1384页。

[20] 同上,第1403页。

[21] 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249页。

[22] 有关西汉末年的郊祀改革,参看田天:《西汉末年的国家祭祀改革》,《历史研究》2014年第2期,以及目黑杏子:《王莽‘元始儀’の構造:前漢末における郊祀の変化》,《洛北史学》2006年第8期。

[23] 司马彪:《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版,第3181页。

[24] 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97页。

[25] 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05-218页。

[26] 陈寿:《三国志》,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78页。

[27] 房玄龄:《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84-585页。

[28] 魏收:《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735页。

[29] 同上,第2737页。

[30] 魏征:《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90页。

[31] 欧阳修:《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321页。

[32] 李林甫等:《唐六典》,卷三十。

[33] 仁井田陞:《唐令拾遗》,长春出版社1989年版,第327页。

[34] 张洗:《济渎庙北海坛祭品碑》,王昶:《金石萃编》,收录于《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版,第1733页。

[35] 有关唐宋吉礼的变迁,参看朱溢:《事邦国之神祇:唐至北宋吉礼变迁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36] Li Teng. Sacred Rivers: State Rites, Political Legitimacy and Religiosity in Imperial China. Ph.D. Dissertation, University of Macau, 2021, pp. 122-127.

[37] 萧嵩:《大唐开元礼》,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321页。

[38] 同上,第338-345页。

[39] 同上,第201页。

[40] 张洗:《济渎庙北海坛祭品碑》,王昶:《金石萃编》,收录于《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新文丰出版公司1982年版,第1733页。

[41] 萧嵩:《大唐开元礼》,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201-202页。

[42] 同上,第202页。

李腾,男,1990年3月生,河北省石家庄人,澳门大学哲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后,现任石家庄铁道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硕士生导师。致力于中国宗教、社会治理、中国传统文化等领域的研究。近年来主持和参研多项国家及省级课题,出版专著两部,中英文论文二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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